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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人员任何处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问题?

2019-09-10 浏览

2016年1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该文件第二条账务处理第十项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但是这里的“当期损益”并未明确规定计入那个损益类科目,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企业参照之前《财政部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小微企业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也有小微企业认为免征增值税属于日常活动中取得的经济利益总流入,符合《收入》准则中有关“收入”的定义,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即还原为含税收入,这样处理还有利于增加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

但是,按照2017年5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和参考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教材第278页有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规定,部分增值税减免税款需要按照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如其销售额满足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将免征的税额转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因此:符合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依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不能再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增值税免税,免征,减征怎样做会计处理

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增值税税种核算时,会碰到:零税率、免税、免征、减征等几个概念,这些概念往往容易混淆,从而财务处理时出现错误。

1、增值税零税率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零税率产品目前是增值税税种中最优惠的概念。零税率不仅仅是指销售环节免税,而且进货环节包含的进项税还给与退回。这个概念基本上就是指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时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而且,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充分享受零税率的福利。

零税率会计核算系一个专门的话题,牵涉贸易性进出口企业以及生产性进出口企业,受本文篇幅所限,不做深入讲解。

2、增值税免税

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享受免税的产品或服务,开具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零。

此类收入做会计分录时,无需计提增值税。譬如蔬菜销售,目前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免收增值税,某企业实现收入5000元,会计处理时,直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货币资金 5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不存在增值税以及营业外收入的概念。

3、增值税免征

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但因为销售额符合国家免征额度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此类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政策优惠,但发票开具时,要注明税率。

譬如某小规模企业销售电脑配件,月收入10300元,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规定,月收入不足3万或按季申报不足9万,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

借:货币资金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 300

免征:

借:应交税费 300

贷:营业外收入 税金优惠 300

4、增值税减征

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而少征,具体来说或者是先征后返,或者是直接减征,会计处理跟增值税免征基本一样,当然,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会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略有不同。

1. 直接减征

例如:企业处理未曾抵扣进项税额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净值额10300元。税法规定是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可以享受减按2%征收的优惠政策。

计提:

借:货币资金 10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贷:应交税费 30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税费科目就是: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减征:

借:应交税费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税费科目就是: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

例如:企业属于双软企业,销售软件产品117000,实缴税金10000元,根据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规定,软件产品实缴税幅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应退税额=10000-117000/1.17*3%= 7000元。

申报时:

借:货币资金 117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软件收入 100000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000

计提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软件产品退税款 7000

贷:营业外收入 7000

注:该类退税收入属于政府补贴的免税收入,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请注意调整。

关于增值税的优惠处理,大概就这几种,应正确理解、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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